1. 2017 年 7 月 10 日,保監會正式公開發布 《 保險銷售行為可回溯管理暫行辦法 》 ,明確要求保險業實行“雙錄”
2. ?;ね蹲收叻婪縵沾砼?,《 證券期貨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辦法 》 (證監會第 130 號令)自 2017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
3. 關于進一步加強信托公司風險監管工作的意見( 銀監辦發 [2016]58 號文)
4. 中國保監會和中國銀監會關于進一步規范商業銀行代理保險業務銷售行為的通知( 保監會 [2014]3 號文 )
5. 中國銀監會先后頒布的《 固定資產貸款管理暫行辦法 》《 流動資金貸款管理暫行辦法 》《 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 》 和 《 項目融資業務指引 》 (簡稱“三個辦法一個指引”) |